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
据中国政府网8月6日消息,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。
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域面积为119.5平方公里。落桩定界工作,经商务部、自然资源部审核验收后报国务院备案,由商务部、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。
批复提出,上海市人民政府、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《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》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据中国政府网8月6日消息,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。
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先行启动区域面积为119.5平方公里。落桩定界工作,经商务部、自然资源部审核验收后报国务院备案,由商务部、自然资源部负责发布。
批复提出,上海市人民政府、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《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》的组织实施工作。